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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 二、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
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凭公证书办理房产改名手续。当然,去公证处办理也需要很多相关证件,建议你先去公证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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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具体继承的比例一般是同等的,如有特殊情况(父母年迈多病,孩子未成年等)可以适当多继承一部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如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房产;夫妻一方死亡,没有遗嘱则按遗产顺序继承,也就是死亡方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房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我国《》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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