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申请,一种是口头申请。前...
1、书面申请的,提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 2、被申请人作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一式两份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超过两人,每增加一人应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件和身份证明,并注明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式三份,被申请人超过两个,每增加一份,应当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除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件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相关材料;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以下材料: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式三份,被申请人两份以上,每次增加一份,应当增加一份;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律师函和律师证复印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5.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 6.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7.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8.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