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
对于农村违法建筑,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县级政府拒不自行拆除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不予赔偿。《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有在其所耕作土地上居住生活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需要双方签署的居住权书面合约,并且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将该权利登记至登记机构。此外,针对居住权的设立,法律规定其无偿性质,但当事人之间可以另有约定。在此基础之上,任何设立居住权的行为都必须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经过登记后,居住权方能正式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以向村委申请,由村委向当地政府申请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建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