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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包括约定犯罪吗?

2024-04-28 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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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犯罪预备包括约定犯罪吗? 1、犯罪预备不一定包括约定犯罪,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①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②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2、犯罪预备构成犯罪。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 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但尚未结束之间。 此外两者的处罚也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犯罪预备的认定原则 (1)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①准备工具; ②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 ③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 ④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 ⑤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 (2)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 1、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处罚不同。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时间性 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在实行阶段,既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时,也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已经终了后,结果出现前。注意: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 犯罪不能呈现终局性形态。一旦不能出现预备、未遂、既遂,便不可能出现中止。 (2)自动性 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分。 (3)客观性 要有中止行为犯罪中止分为两种: ①行为未实行终了,自动放弃。此时中止行为表现为自动放弃,要求行为人必须真实彻底的放弃犯罪,而非暂时停顿。注意: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成立中止。 ②行为实行终了,有效防止结果发生。 此时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自动有效防止措施。这种防止措施要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性质,二要真诚努力的去完成。 (4)有效性 有效性指危害结果没有发生。 ①种类 一是行为未实行终了,自动放弃,危害结果没有发生;二是行为实行终了,自动防止结果发生,危害结果没有发生。 ②地位 即使行为人自动放弃或积极努力防止,但结果仍发生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③危害结果没有发生,是指行为人追求或放任的、行为性质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而不是指任何结果都没有发生。因此,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 能与不能,应该以行为人自己的主观认识为标准。只要行为人自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尽管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的,也应当认为是犯罪中止。 (5)几种特殊情况的判断 因被害人是自己的熟人而停止(一般视为犯罪中止);因被害人的吓唬而停止(因情况不同而作不同的认定);犯罪过程中因身体疾病而停止(一般认为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是自动放弃)。 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有些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可能会与他人约定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实施犯罪行为,一般此宗约定也会被认定为是犯罪预备。对犯罪预备包括约定犯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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