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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去什么部门申请

2023-02-18 435人已浏览
  • 郑四海律师

    郑四海律师专职律师

    浙江跃龙律师事务所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破产法、民事诉讼、刑事辩护、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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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工伤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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