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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借书证怎么办理

2023-06-19 31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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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很方便办理。 到图书馆新旧馆的前台都可以办理。要不借书的话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这是只能进馆阅读的卡。也可以凭直接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如果要外借图书须持办理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每次限借3册,光盘3盘,借期为30天。我记得办理的时候需要交100元押金。 借书证是指向图书馆申请借阅图书的证件。申请借书证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因不同的图书馆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和相关信息,并按照图书馆的规定缴纳一定的押金或办理相关手续。借书证的类型和使用范围也可能因不同的图书馆和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下根据借书证的使用者不同,可分为学生证、教师证、社会读者证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借书证可能享有不同的借阅数量、借阅期限和借阅范围等不同的特权。 综上所述,需要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如按时归还图书、不损坏图书、不私自调换图书等,否则可能会被扣除信用分或产生额外罚款等不良后果。同时,借书证也是一种文化素质的体现,我们应该珍惜借书证这样的文化资源,积极利用图书馆资源,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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