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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坐牢了贷款怎么办

2022-08-03 6,176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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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人坐牢了贷款的处理包括: 1、债务人被判刑后,并不会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债务的请求,刑事案件结束后,债权人可起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债务案件的时候,只可以作出缺席审判; 3、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且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一、债务人不执行判决的处理如下: 1、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2、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给执行员执行。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债权人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 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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