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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2024-05-25 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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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2)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3)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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