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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让男方碰可以成为离婚理由吗

2024-04-25 1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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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若妻子不肯让丈夫触碰自己,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为在婚姻及家庭体系之中,夫妻双方的地位始终是对等、平等的。若其中一方有了生理方面的需求,理应与配偶进行适当的沟通和商议。同时,女性拥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并且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来决策是否及何时与丈夫进行身体上的接触。故而,妻子拒绝丈夫的接触并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两个人结为夫妻,代表着相互间都享有同样的人身自由权益,有权自主决定彼此是否可以进行身体接触。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情侣关系产生裂痕,那么作为受影响的当事人就有权力主动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而且这种情况也可以被视为情侣关系破裂的有力证明。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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