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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造和坐牢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2023-10-23 137人已浏览
  • 周乃文律师

    周乃文律师合伙人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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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罪犯,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坐牢可以探视一次的时间如下: 1、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2、一般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7日以内会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也就是说7日内犯人会送到监狱服刑,每个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每个监狱的规定不相同,具体以相关的监狱规定为准; 3、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家属带上身份关系证明和接见单,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方会见即可。
法律依据
《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罪犯和劳教人员,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直接管理的原则,加强狱政、所政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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