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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2023-06-12 4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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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2、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5、“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一、赠与必须符合以下什么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二、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综上所述,赠与和赠予的区别为行为不同。赠与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释义不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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