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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考虑哪些重要问题?

2023-05-09 5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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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考虑以下重要问题: 1、公司的名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地址应当详细明确; 2、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权的转让方式和程序等; 3、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分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4、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等; 5、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方式和程序,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6、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程序,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和分配周期等; 7、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程序和清算方式,包括清算责任、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等。 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综上所述,具体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建议征求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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