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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吗

2023-06-14 4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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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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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自留地归谁所有,视情况而定: 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自留山是已分配到户的资源性土地,属于未利用土地;自留地是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为解决农民供应的生活保障性土地,属于土地补助福利。 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是: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自留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无偿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是妥适的;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综上所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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