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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买卖过户费用及增值税

2023-02-11 18: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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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1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土地过户: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房产过户: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缴纳相关税费,凭查档单、缴费凭证办理。税费:1.契税:90-144平米1.5%;90平米以下1%,赠与征收全额3%。 2.营业税5.5%(满2年免交)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4.交易手续费 6元/m 5.转移登记费 8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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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也有所区别。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可差额缴纳增值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不选择差额计税的,则应当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李慧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值税增加税率的计算方法为:应交增值税=(总价及价差费用-土地使用权原价)/(15%)乘以5%。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总价和价差费用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金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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