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2018年宁夏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8元 二、2018年宁夏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977元 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790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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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收入状况×赔偿年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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