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的,受害人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支付赔偿的,剩余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一方承担。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