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一般要达到下面五个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针对一般公司设立都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设立一个公司需要以下程序: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下列条件: 1、设立须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