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诉讼提起离婚案件所需材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外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二,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三,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四,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一般情况下,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通常有以下的步骤: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除此之外,这个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况。具体的起诉操作方式还需要人民法院按个案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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