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该亲友老人的出资对其生活来说是否有利?

2023-10-06 17:35:50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06 回复

专业分析:

至于该亲友老人出资或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或借贷,该老人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展开更多

针对该亲友老人的出资对其生活来说是否有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限制的问题:自益权可在章程、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共益权中的表决权可做限制,除此之外的共益权不可做限制。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及请求收买股份权、股份转换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财产权利;这部分股东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中做出限制。 2、共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对公司机构的监督权,包括:出席股东会权、召集股东会权、表决权、股东会决议无效请求权、知情权等。 共益权是自益权实现的途径和保障,自益权是共益权行使的动力和目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对自益权的限制问题赋予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对共益权的限制问题,仅就表决权有基于“公司自治”原则,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 除股东表决权外,股东其它共益权是否也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中予以限制? 股东表决权有双重属性,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予以限制有比较趋同的看法。 陶律师认为,除表决权外的股东共益权,基于属于股东固有权利,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是否限制是理论争议很大的问题。 譬如股东知情权,则有裁判文书在法律说理中明确仅与股东身份密切相关,与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以及是否足额出资不具备紧密联系,从而强调股东共益权不应被限制。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瑕疵出资股东否认,其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其限制为: 1、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分红时按实缴的出资分取; 2、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也可优先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认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