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只规定了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针对公安部认定恶意欠薪罪案例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有:通过转移财产、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当事人基本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但因各种原因拒绝支付;数额较大,对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尚未明确规定,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均可认定为数额较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即政府机关干涉但仍不支付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