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针对这种事实婚姻违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事实婚姻,是指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1994年2月1日前,没有登记结婚而实际存在的婚姻。这是对1994年2月1日前结婚未登记的婚姻的承认,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事实婚姻这个概念就不存在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经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替代了“事实婚姻”的说法。
事实婚姻不被认可的情况下,一方与他人结婚的,也可能构成重婚,此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长期跟第三者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或者知道别人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会构成重婚罪,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