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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样才能处理好房改房共同财产

2023-08-06 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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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6 回复

专业分析:

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 此种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应酌情考虑该房产来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权利及享用父母工龄内涵的福利性、优惠性价值等等因素。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婚前与父母及其家庭成员共同以房屋补偿方式安置的拆迁房,虽然结婚5年以上,离婚时未经其他共同安置人同意,另一方不可以承租。因为其不是拆迁安置房的共同安置人,共同安置人的居住权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这种居住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和第三人行使其权利,因而具有排他性。所以,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中“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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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不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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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将婚前买的房子转为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在婚前做出相关约定,或是完成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婚后转变成共同财产的性质,可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更改产权证上的名字,加上配偶的名字或者直接改成配偶的名字,另一种方式是双方签订产权协议,将房屋约定为共同财产,改变房屋性质,如有必要可以去公证处再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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