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男女平等原则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如离婚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通常情况下,要遵循以下原则:1、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要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3、协商不成时,法院要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判决;4、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财产不足支付的,从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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