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其主张并非都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为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二、不符合受理条件。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办理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需注意的风险有: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仲裁委不能受理的风险; 二、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三、授权不明、代理人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行为无效的风险; 四、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仲裁请求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五、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仲裁庭,面临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六、不准确提供联系方式,面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的风险。
一是申请时效问题。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农民工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特别注意时效的把握。二是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