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协商赔偿事宜: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因正在治疗之中,损失无法确定,不要急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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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伤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的规定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各方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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