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网络服务渎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网络服务罪量刑标准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开始赌博网站,实施网络赌博犯罪的,按照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抽头渔利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的,按照规定,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网络盗窃进行单独的详细规定,因此在针对此类案件的时候,通常还是将网络盗窃罪归纳入一般盗窃罪中来进行定罪量刑。而盗窃罪定罪量刑的基本标准则是根据被盗物的经济价值而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