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针对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维持或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主动提出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