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2、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补领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3、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针对结婚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带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证丢了,要补办的手续:当事人到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民政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民政局发放新的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四点: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