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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故意伤害人身的行为有哪些

2022-12-17 12: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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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7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也就是说,从实体法角度,公安机关享有行政自由裁量权,拘留七日没有问题。从程序角度,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拘留执行完毕后,对于民事方面由于其没有住院,因此可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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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定结果有一方为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2、未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3、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4、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5、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6、通过铁路道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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