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狱收监怀孕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监狱女子怀孕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监狱中服刑的女子怀孕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的;2、怀孕或者需要哺乳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