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可以申请哪些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1.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该企业自己(债务人);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企业自己可以申请破产; 2、该企业的债权人;在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该企业已解散,还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时,发现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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