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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什么呢

2020-10-04 1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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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04 回复

专业分析:

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 简单些说,代位权诉讼是指这样一种情况:乙欠甲钱,丙欠乙钱。丙已经应该向乙还钱,但是乙却不向丙要钱,也不向甲还钱。于是,甲可以向丙要求给钱。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丙是次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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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有公民和法人等。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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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通常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被叫作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被叫作义务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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