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门诊如何报销,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和统筹支付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去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因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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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医疗保险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社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分为: 1、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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