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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规定

2023-06-21 15: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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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1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单方解除: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即仅有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给劳动者设定违约金): 单位出资培训:单位出资培训并与接受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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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志鹏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职工在工作期间有证据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职工在工作期间内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职工同时与另外一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且严重影响到本公司工作。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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