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再次,如果公房拆迁补偿考虑到了同住人的因素,比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通过解答的形式,对配偶一方作为同住人参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则应按照当地的规定,判断公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款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以前的老房子拆迁后造了新房(私房)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结婚有十五年了)请问这是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虽然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但是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妻子拥有一般的产权,对于丈夫的一般产权会按照丈夫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所以即使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老公死了这房子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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