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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2023-10-19 14: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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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19 回复

专业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清偿顺序参考如下法条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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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规定可知,公司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如下: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顺位清偿清偿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接着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散是需要过程,在解散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特别是财产分配上要能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解散财产是有具体分配顺序的。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是一般解散;二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三是股东请求解散。无论哪种解散,在解散时均由清算组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算,并对债权进行回收。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解散,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解散。公司决定解散后,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在公司解散期间,由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在支付清算费用时,有一定的顺序,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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