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9 回复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针对抵押借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担保期限: 1、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按照约定; 2、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张丽丽律师
1、以房产做抵押。用房产做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七成; 2、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六成; 3、以汽车等交通工具。用汽车等交通工具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其价值的五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10.14
2022.05.30
2022.05.29
2022.07.02
2022.06.18
网友热门关注
2,388人已观看
345人已观看
抵押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抵押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137人已观看
171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