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针对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订立的事项有哪些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订立劳动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均具有缔约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齐全;以及双方是否协商达成一致;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等。
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不得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当齐全;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