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针对保险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是: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再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具体如下: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高于人民币二亿元;主要股东能够持续盈利、信誉良好;具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以及具有董监高人员和专业人员等条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