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父母买结婚用房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或者婚后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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