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那么离婚时,配偶就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如果有份额约定,则按份额,如果没有份额就是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人一半。 但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购房时的出资确是由你父母出资,配偶没有出一份钱,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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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加为房子的共有人,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的,应当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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