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转让给第三方的股权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于对股权外部转让进行一定限制,股权外部转让的程序比较严格,《公司法》规定的转让程序主要有: (1)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其他股东答复是否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是否同意;逾期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与外部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与内部受让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进行公司内部股东变登记。即依照《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程序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若是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不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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