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 在诉讼实践中,南京市各法院从起诉后至开庭一般在20-30天左右,如果开庭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出判决。 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并不是很多,特别是被告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时,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判决半年后,原告可以选择第二次诉讼,南京市的各法院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采用“首审负责制”,即第一次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由该法官负责处理,由于有第一次诉讼的经历,法官处理第二次诉讼离婚的速度较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会审理终结。 所需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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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都可以。2020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 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注:部分地区规定,婚姻登记处已经从4月1日起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要在6个月的时间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由审理法院决定。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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