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针对办理失业登记具体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失业登记需要到本人持相关材料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办理。需要的相关材料有: 1、到社保局领取失业证申请表,并进行填写;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把这些证件办齐后,就可以将档案交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办,即可成功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