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针对户口迁移证怎么开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一、题目。正中间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就行。 二、称呼。申请书要写上合适的称谓,比如尊敬的、敬爱的等等,后面要具体到哪个地方的公安局、派出所。最好在称呼下面写上您好。 三、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等。 四、写明迁户口原因。然后是写明需要迁户口的对象及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等。说明和对方的关系,迁户口的原因,以及迁户口后是否同在一地生活。 五、写上迁户口申请。 六、结尾称呼。结尾要写上此致,敬礼。然后署上申请人姓名和年月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