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岗培训期间实际发放工资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为合法。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针对单位发放的培训期间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发放工资不合理。培训期间不发工资不合法。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就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劳动者也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给劳动者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培训期间一般是有工资发的。从单位用工的当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按单位的要求参加培训、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约定向其足额支付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