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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

2023-01-17 18: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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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17 回复

专业分析:

人身伤害并不是根据伤情进行赔偿的,主要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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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人身伤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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