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针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形状。实用新型是指根据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而适合的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是产品的形状,是可以观察到的某种空间的形状。气体、液体、粉末、颗粒状等没有明确形状的产品的形状,不能作为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指的是产品的结构,产品各组成部分的排列、组织和相互之前的关系。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形状。实用新型是指根据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而适合的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的是产品的形状,是可以观察到的某种空间的形状。气体、液体、粉末、颗粒状等没有明确形状的产品的形状,不能作为本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指的是产品的结构,产品各组成部分的排列、组织和相互之前的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