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一般是基于目无法纪、藐视社会公德之原因,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显示威风、肆意发泄低级、不满情绪而“无事生非”,其犯罪故意往往产生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同时,没有事先的准备和明确固定的侵害对象,侵害或殴打的对象一般很随机。其在人数上也没有限制,往往表现为一人或随意纠集几人,无端滋事或小题大做,侵害或殴打与己方毫无纠葛之人,事件的发生具有临时性和突发性,且其在人员纠集、工具选择、殴打对象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临场随意发挥的不特定性特点,对殴斗时间、地点、方式亦无确定,更不可能事先通知对方,如果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则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如果寻衅滋事后行为人召集其他多人聚集,对特定个人或多人进行殴打,则应视为此时的寻衅滋事行为已具有聚众斗殴行为性质,具备想象竞合犯特征,应择一重罪处罚。
针对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客观要件,客观行为方式具体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