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减刑的程序: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减刑后可以假释。但假释的条件是原判刑期过半,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不是减刑后的刑期过半。比如说,原判八年,已经减刑二年,需要实际服刑超过四年后才可申请假释。假释后是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正常情况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和家人一起居住。可以工作。可以结婚。但都要备案。
针对判刑五年改刑的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是: 1、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 3、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监狱减刑的程序如下:人民法院提出适用减刑罪犯的建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决定减刑;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组成合议庭;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